一、协议概述
本协议(以下简称“协议”)是湖北XX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与湖北XX地区pos机代理商(以下简称“代理商”)之间,就pos机产品的代理销售、售后服务等相关事宜所签订的正式协议。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五年。
二、协议双方
1. 甲方:湖北XX科技有限公司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XX区XX路XX号
法定代表人:XX
2. 乙方:湖北XX地区pos机代理商
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XX区XX路XX号
法定代表人:XX
三、代理产品及范围
1. 代理产品:甲方生产的各类pos机产品。
2. 代理范围:湖北省内各地区的pos机销售及售后服务。
四、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
1. 代理费用: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,自行承担pos机的采购成本和销售过程中的各项费用。
2. 支付方式:乙方应在每月的5日前将上一个月的代理费用汇至甲方指定账户。
五、销售目标及考核
1. 销售目标:乙方应在协议有效期内,完成甲方设定的销售目标。
2. 考核标准: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季度考核,考核内容包括销售量、市场占有率、客户满意度等。
六、售后服务
1. 乙方应负责所售pos机的售后服务工作,包括但不限于:安装、调试、维修、更换配件等。
2. 乙方应在接到客户报修电话后,24小时内响应,48小时内解决客户问题。
七、保密条款
1.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pos机产品信息、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。
2.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客户信息、市场信息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。
八、违约责任
1.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,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2. 乙方未完成销售目标,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,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代理费用。
九、争议解决
1.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应友好协商解决。
2. 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湖北省武汉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十、其他
1. 本协议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。
2.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甲方(盖章):湖北XX科技有限公司
乙方(盖章):湖北XX地区pos机代理商
签订日期:XXXX年XX月XX日
注:本协议未尽事宜,可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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