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*POS机借款答辩状**
**答辩人:** [姓名]
**被告:** [POS机服务提供商名称]
**案由:** POS机借款纠纷
**一、答辩人基本情况**
答辩人[姓名],性别[性别],出生年月[出生年月],身份证号码[身份证号码],住址[住址]。答辩人因与被告[POS机服务提供商名称]发生POS机借款纠纷,特向贵院提起诉讼。现答辩人提出如下答辩意见。
**二、答辩意见**
1. **关于借款事实的认定**
答辩人承认在[借款日期]向被告借款[借款金额]元,用于[借款用途]。借款时,答辩人与被告签订了《POS机借款合同》,合同内容明确约定了借款金额、借款期限、还款方式、违约责任等条款。答辩人已按照合同约定,在[还款日期]前将借款本金及利息全部偿还给被告。
2. **关于POS机服务费用的争议**
答辩人认为,被告在提供服务过程中,存在以下问题:
(1)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,在借款期限内提供POS机服务,导致答辩人无法正常使用POS机进行交易。
(2)被告在提供服务过程中,存在乱收费现象,如收取了[具体费用]元的不合理费用。
(3)被告在借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POS机服务费用,导致答辩人对费用产生误解。
(1)被告按照合同约定,在借款期限内提供POS机服务。
(2)被告退还答辩人已支付的不合理费用[具体金额]元。
(3)被告按照合同约定,向答辩人支付POS机服务费用。
3. **关于借款利息的争议**
答辩人认为,被告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利息过高,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211条规定,借款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。因此,答辩人请求贵院依法判决:
(1)被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借款利息。
(2)被告退还答辩人已支付的超额利息[具体金额]元。
**三、答辩人请求**
综上所述,答辩人请求贵院依法判决:
1. 被告按照合同约定,在借款期限内提供POS机服务。
2. 被告退还答辩人已支付的不合理费用[具体金额]元。
3. 被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借款利息,并退还答辩人已支付的超额利息[具体金额]元。
4.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。
**四、证据**
1. 《POS机借款合同》
2. 借款收据
3. 银行转账记录
4. 与被告的沟通记录
5. 其他相关证据
**五、结语**
答辩人坚信,在贵院的公正审判下,本案将得到公正解决。答辩人将积极配合法院调查取证,提供相关证据,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此致
[法院名称]
答辩人:[姓名]
[日期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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